作者 | 永舟
若非以视频形式传播开来,真的不敢相信,这竟然不是假新闻——“一小孩被逼吃粪便”。
7月1日,山西晋中介休市委网信办发布通报称,此事系3名未成年人欺凌1名未成年人。对此,公安机关已经立案,对实施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,责令家长对子女严加管教,并对被欺凌者及家长赔礼道歉。目前,双方家长已经达成和解。
【资料图】
不论代入哪一方角色,这都是一件让人感到不可理喻、匪夷所思、火冒三丈的事。其侮辱性与恶心程度,甚至超出了一般校园霸凌的常见范畴。
很难想象,这个年龄的孩子,同理心与共情能力竟匮乏到这个地步。
短视频时代,我们见到了太多超出日常经验和想象的、无关“天真烂漫”的孩童。
在今年3月曝出的另一支视频里,一7岁女孩将一个陌生的4岁男孩抱起来,毫不犹豫地扔进了井里。更甚的是,当男孩出于求生欲本能将双手支撑在井边时,女孩甚至还前去将他的双手掰开,让后者彻底跌入井内。
2022年6月,湖南一名8岁男孩殴打一名2岁男孩,并将后者从17楼推下,事后,8岁男孩竟然布置假现场,伪装成意外坠楼,差点骗过所有人。
更早一点,2019年10月,大连10岁女孩遇害,尸体在距家仅100多米的灌木丛中被发现。经警方调查,凶手为一个13岁的男孩。
《无人知晓》剧照
不论是各式校园霸凌与青少年犯罪,长对幼、或对弱小动物的欺凌,发生在孩子们身上的恶,常常存在较为清晰的位次和绝对力量对比,就像原始丛林社会那样简单、粗暴和野蛮,很多时候并不能找到一个明确的功利性动机。
与此同时,人道主义者很容易因为对人类抽象的想象和博爱,忽略了个人具体的性质与责任。
近年来对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的争议愈烈,人们对于孩童的恶,还是太缺乏解读能力与想象力。
一种常见的思维惰性及惯性,是笼统归咎于家庭教育的失范,父母监管的失职。或者,滑向经验主义之上的,某种文化观念里常见的囫囵逻辑:TA还是个孩子!
——是的,还是个孩子。因此,更不能仅以谴责父母或以“保护未成年”的概念了事。
01
真善念,假恶意
余华写过一篇中篇小说《现实一种》,住在一起的兄弟俩分别有两个儿子,小的那个尚在襁褓,大的那个4岁。一个寂静明媚的午后,4岁的堂兄把堂弟从摇篮里抱起来,走到阳光底下,然后在没有任何征兆和缘由的情况下,高举双手,把弟弟狠狠摔死在了地上。
《现实一种》
看见从弟弟身上流出来的血,哥哥不仅没有恐惧,反而产生一种异样的好奇。他伸出自己的舌头,舔舐了婴儿的血液,并且感到一股奇妙的满足。
这看似毛骨悚然的描述,被余华解构为一种欲望的本能、暴力的本能。无关理性和利弊权衡,仅仅出于一种天然的,动物面对鲜血的渴望。
故事后面,4岁的男孩被自己的叔叔,也就是堂弟的父亲踢死了。虽然符合人类社会“冤冤相报”的基本法则,但这背后折射出来的,反而是一种非理性的、野蛮的血亲相残,是站在人性反面的残酷寓言。
其实余华最擅长书写的主题,不是现实主义的苦难,反而是这种具有点先锋色彩的,直接叩启人性深处的暴力与野蛮。《活着》之外,他的很多作品都能帮我们以一种更克制、冷静的视角,去审视人性天然携带的一些情感和欲念。
比如在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短篇《阑尾》里,余华以一种近乎于幽默的轻松语调,讲述了童年时期自己与哥哥单纯因为好奇,在父亲阑尾炎发作时,拒绝带他去医院,而是割掉了父亲的阑尾。
父亲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伤,再也不能当医生了。但两个孩子却能以一双无辜单纯的大眼睛,将一切罪恶消匿在泪汪汪的童涕之中。
儿童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与罪恶,他们所做的一切,不过出于无知与懵懂,出于一种单纯的、非理性与功利性的好奇心,甚至是一种“天真”。
几十年后,另一个“80后”作家郑执在小说《生吞》里写了这么一句话:“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,孩子的恶才是纯粹的恶”。
“天真”,这个看似美好的形容词,意味着纯粹的、去功利性的无知。只不过,长久以来,我们都习惯将这种无知下意识地预设为善意。
《小偷家族》剧照
因此,对于孩子们犯下的过错甚至是罪恶,成年人的批评大多指向“行为”而非“内心”。是“做错了事”的结果论,遑论什么恶意与恶念,在这方面坚持“论迹不论心”。
用孟子的性善论更好理解:恶是后天习得的,而善是与生俱来的。
在还不懂得一项举动能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和利益时,一个孩子选择做出善举,容易被视为无心的自然流露。
不过,照此理推,恶行,在孩子们心中也应不受功利主义制约,因无知而无惧。
美国认知心理学家保罗布鲁姆在著作《善恶之源》里,通过实验和数据阐述了这样一个结论:即使是不会说话的婴儿,也具有最基本的正义感,他们会产生同情,甚至会判断人的好坏。
但相应的,这些孩子身上也具有欺骗、蛮横、虚伪、懒惰、冷漠、自私等恶劣天性。
《小偷家族》剧照
只不过,与成年人不同,因为社会化尚未发展完全,孩子们并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,也难以受到道德、法律的制约。因此,恶的产生反而更自然而然,坦荡轻松。
反观荀子的性恶论就很有意思,“人之性恶,其善者伪也”。这并不是说“性本恶”,并不是说一个人生下来就是恶的,而恰恰是指并不存在“本始材朴”自然之性。
人类的天性里本就包含善的成分,但同时也包含恶的部分。好奇心、单纯与直白,是儿童特有的天性,但暴力、血腥、残忍,同样是生命的其中一种本能状态。
但荀子认为,如果顺应自然本性,就往往会引起恶果。
02
共情能力哪去了?
有人又要说了,孩子是教育的产物,在进入社会之前,家庭养育者应当为他们的一切行为负责。
这是目前占据社会主流的教育论,即将孩童的一切行为归咎于父母教育的影响。不论是犯错还是做好事,似乎孩子都是父母行为与观念的延伸,是教育体系内的“产物”。
《小欢喜》剧照
还是以小说《现实一种》为例,故事里,家庭环境的确是个不可回避的因素。两个孩子的父母关系并不和谐,父亲常常对母亲家暴。另外,家中还有一个孤独的老母亲,说话不被重视,心情无人照看,甚至连病痛都只能自己呻吟。
常言道“言传”与“身教”,成年人通过自身行为搭建的无意识环境,对孩童而言同样具有耳濡目染的教育作用。
不过,“教育”一词(ēducātiō)最早从希腊文诞生时,主要指引领个体“生命性”的转向,诱出万物之“本相”,侧重于一种宽泛的浸润、诱发与启迪。
放在现代社会,环境是每个人面对的最重要教育者。父母在法律上作为孩子的监护人,但学校、同辈、社会制度等多方面要素,也综合构成了对一个孩子的教育容器。
有时我们看一些校园霸凌的视频,带头打人的那个孩子,或许反而气势没那么足,甚至偶尔退缩。而真正的霸凌“头目”,其实是举着镜头拍摄的那一个。在更高威的压制下,施暴者已经被钳制进了一个真空的阶层环境,只能硬着头皮,朝着更弱者一拳一拳挥去。
《悲伤逆流成河》剧照
还有法律,同样是一项构成社会环境的重要元素。多年来,凡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,总会激发出对现存“未成年保护法”体系的谴责。很多人认为,程度远远轻于成年人的惩治法,反而助长了未成年人恣意犯罪。
但这种观点其实更多是站在成年人角度,以成年人的立场和处事方法,对已发生的事情做出的发泄。
实际上,除非将“未成年人保护法”体系自学前教育阶段就纳入课标,否则,指望孩子们自知利用规则来作恶,其实还是件过于戏剧化的事。
此外,法律无时无刻不在改进与完善中。罗翔在《法治的细节里》说,“法律的正义不可能是完美的正义”,有时追求成年人在功利角度的最优解,反而可能事与愿违。
归根结底,得把社会当作一个整体环境来看待。别以为孩子们不懂社会学,当他们产生群体意识时,社会性就开始生效了。而群体性,是人类与善、恶同等生长的另一大天性。
认为“恶出于人犹如蜜产于蜂”的英国作家威廉·戈尔丁,在曾获诺贝尔奖的《蝇王》里,讲述了一个被环境激发出本性之恶的故事。
一群12岁以下的男孩流落荒岛,起初,为了生存和获救,大家还能在大男孩的带领下和睦相处,搭棚、生火,坚守文明秩序。但当玩忽职守、分配不均、规则混乱等问题产生,彼此间的矛盾就开始激化。
《怪物》剧照
渐渐地,大家忘记了求救的初衷,野蛮和专制压倒了这群孩子原有的童心和人性之善,整个荒岛变成野兽岛,陷入打猎、厮杀的混沌状态中。
整个过程,将人的生物性层次的恶,过渡到了社会性层次的恶。孩子们没有被任何老师和家长教育,他们只是被他们所处的环境所教育。
这部极端的、寓言及实验式的小说本身存在很多争议,但在孩童天性这方面,它依然引我们向更深处思考:都说善恶一念之间,这中间微弱而至关重要的“一念之差”,究竟“差”在哪里?
当天性里的恶被牵引出来,甚至成为主导,构成善意的重要元素——同理心与共情能力,就相对应地剧烈萎缩了。
前段时间,虐待动物问题掀起过一轮热议。而不少犯罪学与心理学专家都曾指出,相当一部分刑事罪犯曾有虐待动物的前科,后者,提前昭示了他们同理心与共情能力的匮乏。
研究那个话题时,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张美国连环杀手Albert DeSalvo的童年照片。照片里的男孩面朝镜头微笑,怀里抱着一只猫。心理学家分析认为,他捏住小猫脖子的那只手,昭示了这孩子对生命的痛楚缺乏天然的理解与感知。
《波士顿绞杀手》剧照
逼同伴吃粪便同理。普通人看一眼,甚至是想一想,都会感到反胃至极的行为,在他们那儿却毫无心理障碍地被合理化了。
对这个世界的感知,对基本善恶美丑的认知,也失调了。
03
乖孩子,坏孩子
在我念小学一年级时,有几个孩子喜欢结群找我“玩”。玩耍的内容是假扮医生与病人的游戏,我总是扮演病人,被他们用牙签假装针头,货真价实地扎在手上、腿上。
这件事我从未告诉老师或家长,自然不是因为乐在其中,而是有着自以为更重要的考量:如果把不满挑开,那我便再也没有朋友了。
此外,作为从来温顺文静的“乖孩子”,我不愿谈及那些关于欺负、暴力与疼痛的话题,我得维持自己云淡风轻的好形象。
《无人知晓》剧照
日本作家、诗人谷川俊太郎为心理学家河合隼雄的著作《孩子的恶》写了一首诗:“不可以撒谎,我就微笑着沉默/自己真的在想什么,跟谁也不会说/我是个乖孩子,所以,我是个坏孩子。”
什么是“乖孩子”?想必东亚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深有体会。不哭不闹,懂得察言观色,最好无师自通地学会成年人制定的所有规则,比如知道物归原主,懂得尊老爱幼。
但这其实是一种成年人视角的偷懒。河合隼雄认为,孩子太过平静,就像“整整一年每天都是大晴天,从来不阴天下雨”那样令人难以想象,反常且可怕。
“围绕着规则,会出现人与人互相冲突的机会。把规则当作防护的盾牌,自己躲在后边,是做不成事的。把规则作为一个切入点,人挺立在前边,才有意义。”
在《孩子的恶》里,河合隼雄将“孩童之恶”放在校园霸凌、偷窃等“违法乱纪”情境里去看待。没有一种恶行能脱离规则与环境成立,母猫吃掉自己最孱弱的孩子,在动物界合情合理,在人类看来却无比残忍。
《告白》剧照
同样,在大人看来,孩子伸手向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就是没教养,就是作恶甚至坏种。
这里面不可或缺的一环,是成年人与孩童之间的交流断层。
规训和惩戒,是东亚大家长文化里教育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日常语境内,我们常指的教育,往往是约束和规训行为,是告诫孩子不能怎样做,应该怎样做,但鲜少站在他们角度去看待世界,哪怕那个视角荒谬至极。
那太复杂了。一个“未发育完全”的头脑和世界,在成年人看来混沌而苍白,去理解他们就像理解一幅未完成的画,怎么解读都不对。更多的情况,理解的尝试,只是为了更好地管教他们。
在那部著名的少年犯罪题材日本电影《告白》里,天才少年渡边走上杀人藏尸的道路,起因仅仅是想吸引抛弃自己的母亲的注意。“要是我也成为罪犯的话,母亲会不会赶来呢?”
《告白》剧照
而电影里另一位少年犯直树下村,则是与渡边相反的另一种亲子错位的悲剧。当直树得知自己喝下了带有HIV病毒的牛奶,极度的悲伤裹挟了他。他坚信,此事败露后,自己一定会被母亲赶出去。
直树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和洁癖,最终杀死了自己的母亲。
另一部中国观众更熟悉的少年犯罪题材电影《牯岭街杀人事件》里,犯罪行为同样被杨德昌克制冷静的镜头消解了,重构为一种少年世界的崩坏。世界观的崩塌,信仰的崩塌,有句话评价此片为“弱者捅向弱者的刀”。
《牯岭街杀人事件》剧照
只不过,在大部分情态下,儿童的“心”被“迹”掩埋,在他们成长为法律与道德各方面意义上完整的“责任人”之前,他们那些诡谲的、因为各种原因扭曲的内心世界,往往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。
一个少年儿童的“崩坏”,或许比成年人想象的容易,正如我们所目睹的暴力与恶意那样,随处落地,野蛮生长。要理解“心”与“迹”中任何之一,都不得不将二者结合起来。
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
编辑 | 黑土
新媒体编辑 | 向由
排版 | 小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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